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待完善 低收入者受益较少
日期:2013-01-07 15:26
近日本报记者在北京、山东、山西等地调查发现,不同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差距较大,较高者与较低者甚至相差上百倍。针对公积金缴存悬殊较大等问题,一些专家认为,我国公积金制度仍有待完善。
月薪较高的企业管理人员,动辄获得每月几千元的住房公积金。一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还借公积金免缴个税之机,突破公积金缴存上限。与此同时,一些企业因经营不景气、职工工资基数低,缴存的公积金非常低,甚至一些企业根本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。
专家认为,住房公积金的悬殊,主要缘自收入的不均。今后在制度设计中,应适当缩小收入差距,并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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